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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車禮讓行人過斑馬線仍被開罰!警方揭關鍵原因,違規最重罰6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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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11/24 01:00 |撰文 李艾庭|圖片來源 達志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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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車禮讓行人過斑馬線仍被開罰!警方揭關鍵原因,違規最重罰6000元

隨著交通安全意識抬頭,「行人優先」已成為用路人的基本觀念,然而實際執法標準卻讓不少駕駛感到困惑。近期有網友分享2起相似案件,同樣是機車從正在通過斑馬線的行人後方經過,一件遭警方開罰,另一件卻因「違規事實不明確」不予成立,讓他質疑執法標準不一。這起討論凸顯出目前法規的模糊地帶,也讓民眾對於未禮讓行人的標準產生疑問,好奇怎樣才算不禮讓行人?下載食尚APP,天天免費抽大獎!

 

騎車從斑馬線行人後方通過

一名網友日前在Mobile01平台分享2起案例,第1起發生在2025年,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某路口時,停車禮讓行人通行斑馬線,待行人走過後才從其後方通過,卻意外遭現場警察攔查開罰單。執勤警察解釋,禮讓行人應與行人保持至少3個斑馬紋(枕木)距離,不過後續重回現場勘查時,發現該處斑馬線下半段因路面施工模糊不清,警方承認案件確有爭議性,隔日主動撤銷罰單。

第2起案例發生在2023年,同樣有機車騎士從正在通行斑馬線的行人後方通過,遭後方汽車駕駛檢舉,但板橋警分局卻認定「違規事實不明確」,最終不予成立。

針對這2起案例,原PO感到困惑,認為從行人後方通過到底是否違規,答案似乎因人而異,只能仰賴當下警察的主觀判斷,倘若民眾收到罰單有疑慮的話,就只能訴願、行政訴訟。

 

網友對未禮讓行人標準的見解

此貼文引發熱烈討論,不少網友指出「基本上是不得進入行人『行進方向3公尺內』,且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,同時符合上述2條才構成違法,所以從行人後方過沒有3公尺限制,行人沒走在行穿線上也可以不禮讓」「基本上行人為中心,半徑1.5到3公尺(3枕木)範圍都算,這是科技執法程式設定」「規定要3個枕木以上的距離,相當於1個車道寬,1個枕木可能還是會被檢舉」。

不過也有網友提出實際考量,表示「我不清楚法規是如何規定,但是我常常看到行人回馬槍,轉頭往回跑」,認為即使從後方通過也可能發生危險。

 

未禮讓行人認定標準

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說明,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叉路口,遇有行人穿越時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,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。這個距離約等於1個車道寬度,或是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。

 

2025未禮讓行人罰款

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規定,駕駛人開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叉路口,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,可處新台幣1,200元以上、6,000元以下罰鍰。

 

未禮讓行人造成傷亡罰款

為了警惕駕駛人遵守停讓行人規定,減少行人事故發生,交通部已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。新制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傷亡的裁罰金額,自6/30起,致人輕傷罰鍰由7,200元提高至18,000元,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處以最高罰鍰36,000元。

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,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,確保通行安全,「行人優先」不僅是交通規則,也是每位駕駛人應有的基本觀念。同時提醒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交通規則,留意突發狀況不要低頭滑手機,駕駛人與行人都應相互尊重,建立正確用路觀念,共創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。

 

騎車禮讓行人過斑馬線仍被開罰!警方揭關鍵原因,違規最重罰6000元
▲禮讓行人過馬路時,應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。(圖片來源:竹縣警好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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