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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的電池要丟哪裡?回收少做1事恐爆炸、罰6000元,拿去超商還能換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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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3/23 01:00 |撰文 李艾庭|圖片來源 達志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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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的電池要丟哪裡?回收少做1事恐爆炸、罰6000元,拿去超商還能換錢

電池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來源,然而廢電池若未妥善處理,不僅可能引發安全危機,更可能面臨最高6,000元的罰款。新竹縣環保局近期提醒民眾,務必將使用完畢的乾電池與鋰電池交由合格回收管道處理,避免混入一般垃圾造成起火或爆裂風險。而除了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,超商也可以回收電池,甚至可以換購物金。下載食尚APP,天天免費抽大獎!

 

乾電池、鋰電池回收方法不同

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在臉書發文表示,舊乾電池、鋰電池處理方式不同,民眾使用完乾電池後應立即取出並集中保存,特別要與鋰電池分開放置,再送交資源回收車或指定回收點。

至於鋰電池,因具備較高危險性需格外謹慎,使用完畢取出後,電極部分必須黏貼絕緣膠帶,並單獨保存後送往販售通路、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處理。

 

不要的電池不能丟進垃圾車

環保局特別提醒,廢電池絕對不能丟進一般垃圾車,也要避免擠壓、破壞或接觸火源,防止短路引發火災危險。建議民眾在家中設置專用電池回收盒,電池用完立即收納,並在電極處貼上膠帶以降低短路風險。在丟棄前務必將乾電池與鋰電池分開處理,並定期攜帶至回收據點進行回收。

 

亂丟垃圾罰款6000元

民眾若未依照正確分類或處理方式處理廢電池,根據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12條規定,將面臨1,200元至6,000元不等的罰鍰。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,共同維護環境安全。

 

看更多:大掃除丟舊衣服注意!「4類衣物」禁止放入回收箱,丟錯開罰6000元

 

全家回收電池折抵消費

全家便利商店接受各品牌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及鋰電池回收,即使電池有漏液或鏽蝕情況也可回收。每累積0.5公斤廢電池可折抵當次消費8元,但不適用於菸、酒及代收款項。未滿0.5公斤的部分,消費者可選擇取回繼續累積,或交由全家無償回收。更多資訊可至「全家便利商店網站」查詢。

 

7-11電池回收資訊

7-ELEVEN同樣提供1號至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筆電電池及鋰電池回收服務,每0.5公斤可折抵購物金8元,1公斤折抵16元,1.5公斤折抵24元,依此類推。折抵金額限當次購物使用,不適用於代收、代售及菸品等商品。需要注意的是,7-ELEVEN僅接受未漏液、未變形或鼓脹的廢電池,若有上述情況,建議直接交給回收車或其他回收單位處理。而回收重量未達0.5公斤時,顧客需自行帶回保管。更多資訊可至「7-ELEVEN網站」查詢。

 

不要的電池要丟哪裡?回收少做1事恐爆炸、罰6000元,拿去超商還能換錢
▲電池要回收,不得丟一般垃圾。(示意圖,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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